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本文以2016—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调研样本,以代理人理论、外部性理论为理论基石,通过深入研究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行对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随着国际商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业务管理方法越来越复杂,市场经济在中国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资本泡沫化、市场活动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全球财务风险越来越多,对全球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是一个制度安排,它是防止金融风险的保护网络。2008年财务危机的爆发,直接推动理财手段的全球标准化修订进程,学术界和实践中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这一次的财务危机与理财的规范中,关于资金流量的确定、计算、划分以及计提减值都有很大的联系。为了防止会计信息虚假披露,2014年国际会计标准理事会(IASB)发布最终版的新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9),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为了达到将中国的金融工具规范和国外财务报告规范接轨,更便于金融工具类的比较,以利于抵御金融风险。中国财政部已于2017年3月31日修改并发布《中国企业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并规定国内公司在境外挂牌,并且所有与中国境内境外同步挂牌的公司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同步执行新规定,与其它国内挂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改革前的金融工具规范(以下简称为“旧准则”中)以公司管理者的主观性为基础,对金融资产的真实计量有很大的影响。按照管理者持有的想法和能力为标准进行金融资产的划分原则,界限宽泛给金融资产价值的真实计量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自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发行了115号颁布以后,在金融工具的确定与计量中,国内外学者纷纷关注着对管理者意图的研究。其中,大部分学者是基于逻辑推演、实证等方式来探讨115号准则的累积问题。在意图盈余管理的方式上,旧准则提供了选择空间。目前,我国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在管理层分类动机及会计政策选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等方面来进行研究。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第一,补充了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政策制定影响的相关性研究。国内学术界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研究内容,大多聚焦于新金融工具规则切换后对企业金融资产分类结构形成的影响、对企业价值评估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包括通过对比分析预期损失模型和已发现的损失模型等多为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研究和比较新旧金融工具规则之间的差异,但这些研究成果一般都从理论层次进行了定性研究,而鲜少聚焦于在微观层次上剖析新版金融工具规则给企业价值带来的现实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论文进一步补充、丰富了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理论研究的新视角,为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未来的发展走向提供了意见。
第二,补充会计政策与盈余管理的相关研究。会计准则作为影响并约束企业控股公司和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的重要制度性因素,在实证会计理论分析的框架中,研究企业管理层选择了会计政策的动因以及企业管理层如何对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反应,已成为热门聚集话题。该文将新金融工具标准的制定作为外发生事件,以探讨了应计盈余管理和实际盈余管理之间的关联,并检验了二者的相互替代机制。扩大了对公司盈余控制方面的讨论,深化了会计政策与盈余管理方面的研究。
二、相关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一)理论基础
1.代理人理论
企业代理人学说是由美籍财经家简森和迈克林在1976年创立,主张了人类的经济活动由其自我效能(收益)所驱使,各种个性和社会利益集团又受制于各种合同社会关系的制约。在公司中,管理人员当作业主(股东)的委托人管理企业资源,管理人员只能在满足自我收益状况下采取行动促进公司资源增长。但是,在缺少有效地监控激励机制时,管理人员可以透过将公司资源转让给自我(如使用奖酬计划)和规避职能而寻求自我收益最优化。然而,业主(股东)也会做出理性的反映,可以降低经理回报或阻止为公司创造资源。这样,企业管理者在谋求自我利润的同时,不得不充分考虑所要负担的“委托人成本费用”,并希望进行相应的监控制度,借以降低其委托人成本费用。财务报告和稽核即是保证管理人员和业主(股东)双方合同关系的进行。
实际上,公司是由分别要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各种个人与团体之间各种企业合同关系构成的集合体。在管理者与债务人、行政监管机构及税务机关、标准制定者和公司的各个层级管理人员之间,都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企业契约关系。会计信息作为对于不同契约关系运作的一个监督机制,财务报表或会计信息资料作为各方面当事人进行衡量比较企业效益和成本、监督和评价有关合同关系履行状况的主要方法。因此,会计信息资料不是单纯介绍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和结果,实际上将“定义”这种信息背后所形成的各方当事人行动或经营结果。
(二)盈余管理的概念界定
当前,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概念有多种表述存在,而国内外学者对利润管理的研究也有诸多不同。根据国外的研究数据,研究者们普遍认为一类是早期学者对收益管理的阐释:第一类,在刚开始研究阶段,研究员基于事件研究,认为公司经理层因谋求私利动机进行盈余管理,以此取得更大的个人利益,枉顾企业自身长期发展的价值。由于管理者具有一定的职权,会对财务报表的公开状况进行虚假。因此,该看法是从财务信息自身的视角来进行;第二类,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深入的阐释,以寻找个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看法是站在企业经济观的视角;第三类,相信企业公司的高层经理通常都有一定的财务知识,他们常常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来调整利润,获得他们满意的财务报表。另外,企业的高层经理通常是故意误导财务报表,由于高级经理人的自我行为会使他们通过牺牲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达到个体的利益,这是在会计政策制订者的视角。
目前,中国国内外学术界已经对盈余管理开展了大量的研讨,但是关于盈余管理的具体概念,却缺乏统一的结论,争议主要集中于对盈余管理是否有损企业整体利益方面。第一方面的看法,主要指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利用有效控制会计信息的提供以达到个人利益的行为,但持有这一看法的研究者则指出盈余管理会严重破坏企业的总体价值,也不利于达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第二种看法则主张盈余管理是公司高管利用自己的经历以及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巧妙选择促进公司发展的财务政策,不会触犯相应法令的条款,更没有侵犯企业整体的权益。
三、研究假设........................15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与盈余管理.............................15
(二)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16
(三)分析师关注与盈余管理.................................17
四、研究设计...............................19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19
1.样本选取..............................19
2.数据来源.............................................19
五、统计检验与结果分析........................................27
(一)描述性统计...........................................27
(二)相关性分析...........................................28
(三)多元回归分析.........................................31
五、统计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次实证所涉及的观测值一共11,717个,使用Stata 16.0对所涉及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所涉及的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5-1所示。
从表5-1中可以看出,关于解释变量的统计中,应计盈余管理(DA),正号表示正向盈余管理(利润调增),负号表示负向盈余管理(利润调减),平均值为-0.001,标准差为0.096,表明大部分样本内的上市企业应计盈余管理水平不高,且相差不大。真实盈余管理(REM)平均值为-0.001,标准差为0.181,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506、-0.637,表明上市公司相对于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行为较高,各个企业对真实经营活动的盈余操作程度较大。Fin表示实施准则前后,其标准差为0.479,说明实施新准则前后样本数量较为均衡。从内部控制指数(IC)来看,最大值为941.3,平均值624.8,标准差为146.7,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程度并不均衡;分析师关注度(Analyst),最大值为75,平均值7.343,标准差为10.334,分析师关注度人数的平均值约为7家,表明每年各企业受到分析师关注的水平比较稳定,分析师行业在我国资本市场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1.实证结论
本文以2016—2020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调研样本,以代理人理论、外部性理论为理论基石,通过深入研究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行对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行并没有明显削弱了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程度,相反地明显提高了公司的实际盈余管理程度。此结果证明了公司的应计盈余与实际盈余管理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替代现象。新准则的实施,虽可以遏制上市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与此同时,企业为逃避监管,将更多地采用不被政策监管到的真实盈余管理。而真实盈余管理对企业自身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性将会更大。从中也反映了:标准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产生了与规定目标不一致的,非预期效应的外部性。(2)企业内部的控制水平,在执行新准则企业与应计盈余管理中起负向调节作用,在执行新准则企业与实际盈余管理中起显著的正向控制作用。在公司内部的管理质量较高时,由于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尤其是在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方面,因此当旧规则执行时,企业管理层通过运用金融工具来控制企业应计盈余管理,实行利润管理工作的可行性也不强。但由于真实盈余管理包括公司内部构建实际的交易活动,并不会触犯内部的管理准则,因此存在着一定的隐蔽性,通过高质量的内部管理也就很难发现企业的实际盈余管理情况。因此,执行新标准后,为了减少期末资产价格变动对公司资产的负面影响,管理层更倾向进行实际盈余管理造成实际净利润水平变高。(3)分析师关注度在执行新准则企业的应计盈余管理过程中起负向调整作用,在执行新准则企业与实际盈余管理时具有的正向调整作用。这是因为,两种盈余管理方法的特性有所不同,对于企业对应计项目操作的盈余管理行为虽操作困难度小且更容易被发觉,但对于对真实的盈余管理活动操作来粉饰公司绩效。这一方法的操作,困难度虽大但灵活性更强且更隐秘化,因此很难被分析师所发觉。所以,当分析师对公司投以较高的关注度时,公司便会降低应计盈余管理活动或提高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活动。
参考文献(略)
相关文章
UKthesis provides an online writing service for all types of academic writing. Check out some of them and don't hesitate to place your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