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企业管理论文, 本文的研究可为移动通讯企业掌握行业诉讼发展趋势、不同类型企业专利诉讼活动特征和各类企业涉诉专利多元价值组合特征提供理论依据,对我国和其他国家地区不同类型的移动通讯企业提高专利诉讼管理能力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1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对专利的开发与运用愈发重视,从而导致同行企业相互之间通过专利诉讼开展专利竞争的情况愈发严重,专利诉讼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保护手段演变成企业之间的竞争和获利工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将专利诉讼作为与同行企业竞争的武器(Paik和 Zhu,2016)[1],使得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关系也愈发紧张。不仅如此,NPEs提起的专利诉讼数量也迅速增多(Lee 等,2019)[2],这不仅增加被诉企业经营成本,而且影响被诉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Bessen和Murer,2014)[3]。NPEs不会自己生产任何产品或服务,他们仅通过对侵权者强制执行专利来获取创新中的利润(漆苏,2019)[4],其主动发起专利诉讼的频次较高,专利诉讼案件数量占比最大。根据RPX(Rational Patent Exchange Corporation)专利检索平台2021年发布的近15年美国知识产权市场专利诉讼数据显示,NPE的大量存在是专利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5]。大量和频繁发生的专利诉讼,深刻影响着行业技术创新和竞争格局,企业一旦陷入专利诉讼,如果败诉不仅会面临高额的赔偿,也会对其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即便胜诉,由于诉讼的周期较长,企业在此期间的经营活动以及技术创新也会因此受到干扰。
移动通讯行业作为各国重点发展的高科技行业,具有技术活跃程度高和专利量大等特点,技术竞争也更为激烈,其专利创造和专利诉讼数量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随着全球5G的发展和6G的布局,会有更多的专利权人进入到移动通讯行业,从而使该行业的专利分布更加分散,专利技术的相互交叉和高度相似使得该行业专利诉讼的复杂程度大幅上升、专利诉讼的发生率大幅增加(Ganco 等,2020)[6],这将给许多移动通讯企业带来新的挑战。近十年来,全球移动通讯行业发展迅猛,许多移动通讯企业也逐渐卷入专利诉讼之中,频繁成为专利诉讼的主要目标。众所周知移动通讯行业两大巨头企业Apple(苹果)与Samsung(三星)的专利诉讼案,自2011年经历了长达7年的诉讼,最终于2018年5月Samsung因被判侵犯Apple专利,须向Apple支付5.386亿美元的赔偿,最终两企业就专利诉讼达成和解[7]。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研究目的
为了帮助移动通讯企业提高专利诉讼管理能力,本文基于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动态网络进行研究,得到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动态网络演化规律,并从行业中识别出四类移动通讯行业核心企业,明确不同类型的企业特征,并以核心企业作为研究主体,对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案件信息的统计汇总,运用社会网络分析企业之间专利诉讼关系及其变化,得到不同类型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活动共性和差异化特征;然后,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对移动通讯企业涉诉专利价值特征进行研究,得到基于组态的涉诉专利价值特征;最后,基于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活动特征和涉诉专利价值特征的研究发现,提出加强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管理能力的建议,为不同类型移动通讯企业提升专利诉讼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
1.2.2研究意义
随着移动通讯企业间专利诉讼现象愈发严重,专利诉讼对企业的创新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分析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网络特征及动态演化规律,明确该行业专利诉讼网络的变化过程,有利于移动通讯企业准确地掌握行业诉讼发展趋势及准确定位;分析从行业中识别出不同类型核心企业专利诉讼活动特征,为移动通讯企业掌握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关系提供理论依据;基于组态识别不同类型移动通讯企业多次被诉专利和仅被诉一次专利价值特征,可为企业掌握被诉专利价值特征、提升专利价值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对我国和其他国家地区不同类型的移动通讯企业提升专利诉讼管理能力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第2章 基于行业诉讼网络的移动通讯企业识别与分类
2.1选择流程与研究方法
2.1.1移动通讯行业核心企业的选择流程
本章首先通过分析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网络及其演化规律,把握行业专利诉讼的整体动向和演化趋势,从而识别出不同类型的移动通讯行业核心企业作为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特征的研究主体作进一步研究,研究框架如图2-1所示。
2.2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网络及其演化特征
2.2.1专利诉讼总体特征
依据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案件立案时间,2006-2020年专利诉讼案件数量分布如图2-2所示,柱形表示专利诉讼案件数量,折线表示专利诉讼案件数量增长率。
将2006-2020年按照时间等距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2010年)专利诉讼案件数量较少,2006-2009年每年案件数量变化不大,2010年专利诉讼案件数量较之前相比大幅增加,但也不超过100件。进入第二阶段(2011-2015年),专利诉讼案件数量锐增,这也是由于自2011年开始,NPEs开始积极地向各大企业发起诉讼,导致诉讼案件数量爆发式增长,在2013年达到15年中的峰值;随后的两年,诉讼案件数量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第三阶段(2016-2020年),2016年专利诉讼案件数量较2015年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况,五年中每年的专利诉讼案件数量起伏变化不大,年案件数量变化趋于平稳。
总体来看,年平均案件受理数量越多、案件持续时间相对较短的法院,专利诉讼案件量越大。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是近15年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案件总量最多、占比最大的地区,其次是District of Delaware(特拉华州)。早期的研究表明,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于特拉华州,但诉讼案件时长较短,且法院陪审团倾向于起诉方裁决,起诉方胜诉率高(Iancu和Chung,2011)[54];另一方面,该地区注册的公司较多,诉讼会优先选择注册地法院,所以导致许多原告方倾向于在该地区提起诉讼。由于特拉华州科技更发达使得许多科技企业在此地注册公司,所以也有许多实体企业和NPE选择此地发起诉讼。
第3章 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活动特征.................................. 31
3.1 不同类型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基本特征 ............................ 31
3.1.1 专利诉讼案件数与专利诉讼倾向 ............................... 31
3.1.2 专利诉讼案件平均诉讼时长 ................................. 32
第4章 移动通讯企业诉讼专利价值特征....................55
4.1 研究设计 ................................... 56
4.1.1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的选择 ..................... 56
4.1.2 数据来源与检索策略 .................................. 58
第5章 提高通讯企业专利诉讼管理能力的建议..................68
5.1 加强面向不同类型主体的诉讼风险防范 ............................... 68
5.2 加强行业诉讼风险动态监控 ................................. 69
5.3 关注NPE诉讼策略变化 ................................... 69
第5章 提高通讯企业专利诉讼管理能力的建议
5.1 加强面向不同类型主体的诉讼风险防范
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移动通讯企业相互诉讼多发生与同行企业之间,因此,各企业需重点提防有频繁诉讼关系的同行企业,不同类型企业应对同行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建议如下。
(1)诉讼防御型企业。首先,诉讼防御企业要重点关注同行竞争企业,尤其是与之有相互诉讼和频繁诉讼关系的同类企业。通过本文研究发现,诉讼防御型企业之间相互诉讼频繁,相互之间为彼此关键的竞争对手。面对Apple起诉对象数量逐渐增加,起诉次数逐渐减少的变化趋势,Motorola和HTC 要提高专利诉讼风险防范意识,实时关注Apple的诉讼走向与诉讼目标的变化情况;面对HTC专利诉讼倾向增加的趋势,Apple和Motorola要重点关注其诉讼模式的变化;近年来,Motorola主动发起诉讼的次数和起诉对象数量均出现逐渐减少的趋势,该企业应重点关注同类其他企业的诉讼变化趋势,以降低多次被诉的风险。然后,诉讼防御型企业要重点关注和提防诉讼观望型企业和被诉焦点型企业,尤其是近年来专利诉讼倾向持续增加、主动发起诉讼频次逐渐增多的企业,如Nokia和华为。从诉讼网络来看,诉讼观望型企业的起诉对象之一就是诉讼防御型企业,且只与诉讼防御型企业存在相互诉讼,加之相互诉讼的情况越来越多,存在主动诉讼意愿逐渐增加、主动诉讼能力逐渐增强的企业,故未来诉讼观望型企业很可能成为诉讼防御型企业的关键诉讼对象。此外,被诉焦点型企业中也存在与诉讼观望型企业类似的情况,因此需一并重点关注。
(2)诉讼攻击型企业。诉讼攻击型企业需重点关注被诉焦点型企业。总体来说,被诉焦点型企业在诉讼网络中被诉的情况远多于主动诉讼的情况,但近年来,存在被诉焦点型企业专利诉讼倾向和主动诉讼案件数增大的情况,而且也逐渐对同行企业发起诉讼,其中诉讼攻击型企业是最主要的起诉对象。面对被诉焦点型企业“频次少、目标集中”的诉讼策略,诉讼攻击型企业要提前做好诉讼监控,保持主动诉讼能力和诉讼风险防范能力,在面临诉讼威胁时,应采取积极主动地诉讼来保护自身权益,在诉讼关系中取得优势地位。
结论
在全球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愈发激烈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移动通讯企业逐渐卷入专利诉讼中,这对企业的创新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移动通讯企业掌握行业专利诉讼的动态演化趋势、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动态诉讼关系以及涉诉专利价值特征,对提高企业专利诉讼管理能力至关重要。基于此背景,本文通过揭示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动态网络演化规律,从而识别出四类移动通讯企业类型,对各类企业的专利诉讼基本特征、专利诉讼模式和专利诉讼关系进行研究,得到不同类型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活动共性和差异化特征,然后,基于组态视角研究不同类型移动通讯企业涉诉专利价值特征,最终得到不同类型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特征并提出提高企业诉讼管理能力的建议。本文的结论与创新点如下。
(1)揭示了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动态网络演化规律。第一,在移动通讯行业专利诉讼网络动态演化过程中,网络规模和网络边数均呈现先增大后减少的趋势,表明专利诉讼在经历非正常增长状态后逐步趋于理性,这与美国专利制度的改变及企业诉讼维权与防御能力的提升有很大关系。第二,网络中NPEs占比超过实体企业,NPEs的诉讼策略由“广撒网”转变为“抓重点”,起诉对象数量逐渐减少,但起诉对象更集中且诉讼频次更多,中国企业日益成为NPEs的起诉对象。第三,积极起诉的主体占比越来越高,被起诉的对象数量逐渐减少且趋于集中,越来越多的主体被大量其他主体起诉,诉讼模式逐渐由少数主体起诉多数主体转变为多数主体“围攻”起诉少数主体。
(2)识别出四类移动通讯企业类型并揭示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活动特征。移动通讯企业可分为四类:诉讼防御型、诉讼攻击型、诉讼观望型和被诉焦点型。总体来看,移动通讯企业之间以单向诉讼为主,相互诉讼多发生于少数同行企业之间,多数企业仅与少数同行企业频繁诉讼;移动通讯企业专利诉讼倾向普遍偏低,被诉情况更多。从各类企业来看,第一,诉讼防御型企业主动诉讼能力强、被诉程度高,常对其他类型的实体企业和个别NPEs发起诉讼,也是NPE的重点起诉目标;第二,诉讼攻击型企业主动诉讼能力强、被诉程度低,与该类企业存在诉讼关系的主体数量和诉讼频次均较少,该类企业的专利诉讼倾向最大;第三,诉讼观望型企业主动诉讼能力弱、被诉程度低,该类企业多数以NPE诉讼为主,仅与少数同行企业存在次数较少的诉讼关系;第四,被诉焦点型企业主动诉讼能力弱、被诉程度高,多数情况下,该类企业是诉讼防御型企业和NPE的焦点目标。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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