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本文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影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因素,探究其对纳税信用评级的影响,并从非国有股东治理效应和融资约束的视角出发,进一步揭示混改影响国企纳税信用水平的机制。
第一章 文献回顾与评述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经济后果
我国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文献早期主要集中于理论研究,吴敬琏、张维迎等经济学家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内涵(吴敬琏,1997)、战略构想(李正图,2014)和实施策略(余菁,2014)等角度对国有经济的改革战略进行系统地阐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领域和范围逐渐拓宽,对其经济后果的研究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基于本文研究主题,下面主要从公司治理、公司绩效以及其他进一步研究成果三方面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济后果进行梳理。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公司治理
近年来,专家学者们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济后果展开了深入探索,发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使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形成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有助于克服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弊端,抑制国有企业因所有者缺位、高管薪酬管制等引致的委托代理问题。但混合所有制改革带来公司治理的改善,其作用机制十分复杂。
已有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主要从股权结构和股东性质的角度解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治理效应。Attig et al.(2008)通过分析东亚国家和西欧国家1165家企业的数据证明,多个大股东的股权结构能有效抑制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潜在可能,具有积极的内部治理效应和缓解信息不对称效应,降低公司权益融资成本。陈晓和王琨(2005)从关联交易的角度切入,验证得出“多股同大”的股权结构相较于“一股独大”,能够更好地制衡大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多个大股东治理”对公司产生的监督制衡效应,有助于增加企业的盈余信息含量,改善企业信息环境(Boubaker and Sami,2011)。
第二节 纳税信用评级相关研究
一、纳税信用评级
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现代化税收征管作为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推进数据共享、社会多部门协同治税逐渐被提上日程。相较于传统的强制性税收征管,归属于“柔性税收征管”的纳税信用评级通过“扬善”作用促进纳税企业诚信自律、提升纳税遵从度(孙雪娇等,2019),助益建立基于信用的税务服务新体制,促进税收诚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并轨。
自2014年起,纳税信用评级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调整。国税总局首次印发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建立了以评价指标为核心,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结果确定、结果发布和结果应用等全环节的纳税信用管理框架,实现了全国统一的纳税信用评级评估方法和工作流程(王军,2017)。2015年,总局先后发布纳税信用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制度文件,建立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借助金税三期工程提升纳税信用评级系统的自动化和动态管理水平。2019年国税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可通过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引导纳税者强化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目前,我国纳税信用评级采取每年根据纳税人的日常遵从记录,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共计99项评价指标,收集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对其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划分为A、B、M、C、D 五级并公开披露纳税评级A级企业名单。截至2020年,我国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已经基本覆盖全部企业纳税人,国税总局最新数据显示,近3000万户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特别是A级企业数量增速明显,2020年增加46万户,增长37%,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理论分析、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第一节 理论基础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一)现代产权理论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既是人对财产的权利,也是在财产基础上人对人的权利。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吹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号角,全面规划和部署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
在不同所有制和生产关系下,经济学家们的产权理论经历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生产要素价值论;新古典学派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上的效用价值论;马克思构建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产权制度理论;最后,现代产权理论借鉴了新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思想,论证了产权制度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探究不同产权安排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以及国家与产权保护的关系。现代产权制度理论突破了对多元股权结构、所有权的社会化、股权的流转及转让等研究,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石,对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着重要影响。
首先,混改引入了非国有资本,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将市场这双“无形之手”的资源配置作用引入国有企业的发展中,有利于激活、激发国企的活力。其次,根据产权理论,混改后国有企业的公私交叉持股结构、员工持股是一种产权激励方式,将国企人力资本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率(洪银兴,2018)。而逐利性质的私人资本进入国企后,为维护自身产权权利,必须同样维护属于一个整体的国有产权权利,有助于缓和国企严峻的代理问题。再次,产权理论指明我国混改的方式应是产权的流转与重组,借助产权市场等资本市场平台引入“新资本”,并以“公开竞价”方式转让国有产权,在国有企业市场化进程中确保国有资产得到妥善处置。最后,现代产权理论的目标是界定、变更和安排股权以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降低市场运行中的交易费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绝对的私有化不是改善国企经营的正确途径,代理问题不会因国企变为私有企业而消失(葛扬,2019),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旨在治理机制层面,借助不同所有制的优势互补,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历程与影响
一、混合所有制的定义与内涵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探索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必要形式和途径。不同于单纯的股份制经济和国外主流观点中市场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概念(Alvin Hansen,1941),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不同性质资本之间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换关系上。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换从本质上看是不同产权的交换,而公有制经济由于产权主体单一,交易关系难以建立,也便不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基础。因此,发展多种经济体制共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势在必行,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天然相联。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失灵的必要经济资源,和市场机制作用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缺一不可。要使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两者相互结合,必须发展更开放、更具兼容力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让不同所有权主体得以融合,实现经济运行更加规范、高效(黄速建,2014)。
第三章 实证研究与设计 .................................. 23
第一节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23
第二节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23
第四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 27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单变量检验与相关性分析 ..................... 27
一、描述性统计 ............................................. 27
二、单变量检验 ............................................. 28
结语 ................................. 55
一、研究结论 ......................... 55
二、政策建议 ............................... 55
第四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单变量检验与相关性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4-1汇报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样本期间内国有上市公司纳税信用评级的均值为0.483,表明仅有不到一半的公司其纳税信用评级为A级,我国国有企业的纳税信用水平尚待提升。两种衡量国有企业的混改深入度变量SHR_NONSOE与SHR_NONSOE1th的平均数分别为10%和4.3%,表明多数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程度并不高。但《公司法》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使用提案权,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提议召集权,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已有数量可观的非国有股东可以通过“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治理,发挥制衡作用。
对于控制变量,第一大国有股东持股比例SHDSOE的均值为38.92%,说明国有企业中国有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情况依然存在。企业规模Size以总资产的对数表示,均值22.84与中位数22.75相近,表明A股国有企业的规模整体处于较均匀的水平。样本数据中,衡量公司成长性变量TobinQ的均值为2.115,最大值为8.632,最小值为0.849,反映出国有企业之间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而Loss 均值为 0.085,说明国有上市公司中近9%的企业上年存在亏损。国有企业的资本密集度PPE和存货密集度Inventory平均值分别为25.52%和 15.48%,它们的最小值都接近于0,而最大值大约为78%;企业实际税率ETR的均值为13.2%,低于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最为普遍的15%优惠名义税率,我国大部分国有上市公司享受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另外,样本期间内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Lev均值为0.493,处于中间水平,但最大值0.912与最小值0.079相差较大,标准差为0.198,说明本文选取的国有企业样本中,不同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融资策略不尽相同。
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核心环节。时下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正深入稳妥推进,通过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改善国企经营机制;混改引入的非国有股东,在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的同时,改善国企税收行为,因而将对企业纳税信用评级产生直接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1)国有企业混改中非国有股东持股以及非国有股东委派董监高均能有效提升企业纳税信用水平,而控制权转移后的“民营化”国企中非国有股东对纳税信用评级并无显著作用。(2)国有企业混改引入的非国有股东,通过“治理效应”,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股东的监督和制衡,缓解国有企业代理问题,提升企业纳税信用评级。(3)与中央企业相比,地方国企混改优化企业纳税信用评级的程度更明显;非国有股东在政治关联度较低和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中制衡效果更好,对企业纳税信用评级的提升作用更显著。(4)处于市场化进程较慢、税收征管强度弱以及政府干预程度较低地区的国有企业,纳税信用评级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有更明显的提升。(5)国有企业混改的程度并非越高越好,最优做法应是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相互制衡,形成多个异质大股东的股权结构,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纳税信用评级。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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