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金融论文,笔者认为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多种渠道降低了金融产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缓解了金融排斥现象,扩大了金融产品的服务范围,提升了金融产品的深度,极大地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更好地推动了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投资、出口与消费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近几年,疫情不断反复,餐饮、旅游等聚集性行业受到严重的冲击,市场面临萎缩;人工成本、经营成本等不断增加,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另外,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国家对我国实施经济遏制,国际形势复杂严峻,我国经济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出口及投资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这也就使得不断提高消费显得尤为重要。2020年,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通过提升城市消费、扩大乡村消费、稳定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等举措,推动消费回升和消费潜力释放1;2021年,“十四五”规划决议中,我国提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建设需求旺盛的国内市场2;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3,从系统全面促进消费的角度,提出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基于现阶段的状况,我国通过降低银行贷款利率、发放政府消费券等方式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刺激居民消费行为,充分发挥消费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作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鉴于西藏自然条件恶劣、交通闭塞等特殊状况,积极实施特殊优惠金融政策,采用推进吸引高端和实用型人才机制等政策。为进一步促进当地居民消费,西藏自治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法4,不断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促进消费的力度。由此可知,国家与西藏自治区政府充分肯定了居民消费在西藏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
1.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1.2.1数字普惠金融相关文献综述
(1)金融发展文献综述
金融发展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研究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二十世纪,Schumprter(1911)[1]指出金融体系健康有序地发展会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随着金融的不断发展,诸多学者便开始不断加强对金融发展的研究,特别是众多的研究者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研究出推动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Vishny(2002)[2]认为法律对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曾康霖(2014)[3]认为资产的可流动性和人们的金融意识对该地区的金融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陈雨露、马勇(2008)[4]通过研究表明社会信用文化、法律传统以及政府管理等非经济因素对金融体系的结构与组织形式选择具有重要的作用;德吉央庆(2005)[5]以金融深化论为基础,实证分析西藏金融发展状况,认为西藏单纯依靠政府投资难以发展;安七一(2008)[6]通过回顾西藏在中央政府特殊优惠政策的照顾下,基于西藏金融发展的现状,认为西藏存在特殊优惠政策实施难、存贷差扩大等问题;同样地,伍艳(2009)[7]认为西藏金融生态主体单一,融资困难及信用环境差等,导致西藏存在明显的“金融弱化”现象;贡秋扎西(2010)[8]将金融发展理论和SCP范式相结合,构建西藏衡量金融发展的框架,其研究结果显示,西藏农区金融发展的显著特征是缺少“政策性金融服务”和“商业性金融服务”;韩永楠(2019)[9]基于1991—2016年西藏相关数据,实证分析金融发展对西藏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他认为,西藏金融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城镇化和工业化低下,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相对滞后;袁博和李永刚(2013)[10]认为互联网金融可以提高金融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金融架构等发生深刻变化,而李继尊(2015)[11]在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思考中同样指出互联网具有低成本效率高等优势,但是他还指出互联网金融存在弊端,我们要趋利避害,有选择地运用,促进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健康良好地运行。
第二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数字普惠金融
为消除金融排斥,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中,首次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即为社会上各阶层、各群体提供合理正当的金融服务8。目前国际上对普惠金融达成共识,将其统一定义为“以可负担的成本,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近些年来,随着普惠金融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使其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创新。2016年,在G20杭州峰会上,我国率先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9,将其定义为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的运行。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不断发展,我国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白皮书(2019)》10中进一步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的定义,其被定义为:以多样的数字化技术为条件,在成本具有可控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为社会各阶层(主要是指偏远地区的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特殊群体及小微企业等)提供平等、有效、全面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
2.1.2居民消费
消费需求的变化与供给结构、收入差距、收入水平及消费文化观念等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十九大以来,我国的社会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进而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也从满足基本生活消费转变为美好生活需要的飞跃,更加注重高质量、高品质的生活。
居民消费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常住住户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它不仅包含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还包含虚拟消费支出。虚拟消费支出主要指以下几种方式:金融机构的金融媒介服务、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及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的货物及服务等。居民消费水平是指居民在物质产品及劳务消费过程中,对满足人民生存发展及享受等方面所需要达到的程度,主要是通过消费物质产品和劳务数量和质量来反映。在西藏统计年鉴中,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可以满足居民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现金消费支出和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主要分为八大类: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居住、衣着、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务。
2.2金融相关理论
2.2.1金融发展理论
金融发展理论,主要研究的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关系,即研究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研究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组合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及如何合理利用金融资源以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70]。
二战结束后,由于金融发展和金融体系运行缓慢等,使得一些国家面临资金短缺及储蓄不足等问题。随之一系列关于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专著陆续问世,如: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帕特里克的《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及格利和肖的《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为金融发展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1973年,麦金农和肖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现状提出了“金融抑制”一词,金融抑制就是指政府对金融体系等进行过分的干预,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同年,罗纳德.I.麦金农也就金融发展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正式形成了金融发展理论。麦金农和肖在金融抑制理论的基础上提出金融深化理论。“金融深化理论”又称“金融自由化理论”,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与金融之间关系进行研究分心,该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要放弃对体系的过分干预,提倡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发挥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使经济与金融之间的恶性循环转换为良性循环。20世纪90年代,随着金融深化理论的问题日益凸显,托马斯.赫尔曼等人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指出政府可以对金融政策进行适当的干预,比如:在民间部门建立租金等,既能有效地防止金融抑制,又能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约束理论并不是对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其批判继承,在继承中发展。
第三章西藏数字普惠金融与居民消费现状分析...........................20
3.1西藏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历程及现状.............................20
3.1.1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历程..................................20
3.1.2西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21
第四章数字普惠金融对西藏居民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31
4.1变量选取与说明....................................31
4.1.1变量选取......................................31
4.1.2数据来源.....................................32
第五章结论与建议.................................40
5.1研究结论...........................................40
5.2政策建议..................................40
第四章数字普惠金融对西藏居民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
4.1变量选取与说明
4.1.1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为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西藏居民消费的影响,本文选取2011—2020年西藏居民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作为被解释变量。
(2)解释变量。本文选取隶属于西藏自治区的2011年至2020年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其中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主要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它主要包含三个一级维度和六个二级维度。
(3)控制变量。通过现有文献可知,有诸多因素会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本文通过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主要选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支出、产业结构等。
第五章结论与建议
5.1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2011—2020年西藏自治区内七个地级市的相关宏观数据,主要研究分析发展西藏数字普惠金融对西藏居民消费的影响。首先,从数字普惠金融与居民消费的相关理论入手,分析西藏数字普惠金融对西藏居民消费的影响机制,并提出本文的假设;最后,通过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西藏数字普惠金融对西藏居民消费的影响,其具体结论如下所示:
就西藏自治区全区而言,西藏数字普惠金融与西藏居民消费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这说明,随着西藏数字普惠金融的不断发展,西藏居民收入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进而促进了西藏居民消费支出;同时,不断发展西藏数字普惠金融,对该地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差异。相较于西藏城镇居民消费支出而言,发展西藏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影响更大,显著性更强。
就西藏自治区而言,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西藏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地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效力存在差异。在10%分为数下,西藏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对西藏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效应,而在其他分位数下,不存在显著性;且随着分位数的不断提升,西藏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影响西藏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回归系数和显著性都在不断下降;西藏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除了10%水平下不存在显著性影响,在其他分位下,均通过了显著性影响;因此,西藏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力存在差异。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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