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金融论文,本文基于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影响关系展开了深入研究和数据分析,得出了一系列结论,这些结论对于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共同富裕、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自古便贯穿于人类社会。2000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主张人有自己的权利,要求实现城邦和公民利益的平衡,建立城邦的根本目的,就是让人们过上一种幸福和善良的生活。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之以恒的艰苦奋斗,我国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目标,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踏出了坚实的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无论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亦或是“天下为家”的小康无不反映千百年来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正是这种追求推动人类发展,共同富裕不仅是党的重要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更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党全体人民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包容性金融体系不仅能加快经济增长,而且可以实现机会均等和资源公平配置,是推动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数字赋能已经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普遍特征。当前,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改变了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国数字经济(尤其是数字金融)经历了快速发展,大幅改善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有效缓解了传统金融信息不对称、服务成本高、金融服务活动空间受限等问题,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的交叉融合发展成为推动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成为新发展阶段实现更高水平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引擎。一方面,作为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数字普惠金融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率,还可以缓解不同创新主体的融资约束,提高整体创新创业水平,在区域间高效配置创新要素,从而有助于“做大蛋糕”;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上一节对本文研究的背景和选题的意义做了简要概述,在本节则重点阐述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1.2.1 研究思路
本文在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上,确定了研究思路与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见图1-1)。
第一步,引出并初步探讨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发展的关系。从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发展的背景与意义等着手,在梳理、归纳和总结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引出对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共同富裕发展的理论思考。
第二步,对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进行理论分析。首先阐述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相关基础理论,包括金融发展、金融排斥与收入分配等理论。其次,构建了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数理模型;最后,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理,包括直接影响效应、间接影响效应和非线性影响效应等,目的是分析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发展的实现路径。
第三步,实证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机理。首先,利用历年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数据等对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对测度得到的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其次,实证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的传导渠道;最后,利用门槛效应模型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非线性影响。
第四步,基于理论与实证分析结果,为促进数字普惠金融提升、促进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第二章 相关文献综述与概念界定
2.1 相关文献综述
2.1.1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文献综述
(1)普惠金融理念的形成与发展
普惠金融的出现旨在强调金融包容,意在克服金融排斥现象。金融排斥概念由Leyshon和Thrift(1993)提出,特指银行关闭分支机构从而降低了群众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并认为金融排斥具有明显的地理倾向性特征[1]。除了地理排斥,金融排斥还包括价格排斥、自我排斥、条件排斥与评估排斥等(Kempson和Whyley,1999)[2]。随后研究发现某些特定社会阶层存在难以获得现代金融服务的现象,指出金融排斥现象将会给经济社会造成极大危害。例如,我国二元经济特征的重要形成原因之一就是农村金融排斥(谭艳芝和李维扬,2016)[3]。此外,金融排斥还会导致部分消费者寻求高利贷,从而危害社会稳定与发展(焦瑾璞,2019)[4]。
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会议上正式提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指为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中金融服务需求者以可承担的成本形式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理念由此得到了快速发展,引入我国后,更是得到了高度重视与极力推行。2013年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在理解普惠金融的内涵上,从语义学上来讲,拆解后可分别从“普”、“惠”和“金融”三方面来说。其中,“普”表示普遍性、广泛性和包容性,是为了让金融服务普及所有群体,尤其是少数地区贫困群体和弱势群体等(周小川,2016)[5];“惠”是指以优惠合理的价格去享受到金融服务(Chakravarty和Pal,2010)[6];“金融”主要指普惠金融是一种金融活动,其运行要符合市场化规律(邢乐成和赵建,2019)[7]。从学术专业范畴分析,普惠金融具有更丰富的内涵。若金融结构不协调,将会导致金融排斥,从而无法实现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宋羽,2016)[8];而普惠金融能提高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从而可以有效解决金融排斥问题(Regan和Paxton,2003)[9]。
2.2 相关概念界定
2.2.1 共同富裕概念界定
贫困、不平等与富裕问题,自形成社会经济体以来,一直都是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通过文献梳理发现,随着经济发展、时代进步,对它们关系的讨论的不断深入,对共同富裕的概念也从而产生相应改变[57-59]。在中国共产党的正规文献中,共同富裕最早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一《决议》为中共中央第一代领导人毛主席所主持、起草,并参与重要修改,《决议》指出:“为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生产力,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紧随其后,邓小平同志在《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的讲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走到当今时代,习近平同志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在时代的浪潮中,在发展的征途上,随着对贫困更深层原因的认识不断加深,发现解决高质量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才是解决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共同富裕包含了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三个方面的要素。基于此,本文从以上三个要素出发提出当今时代极具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理念。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通过经济发展进步,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进而消除两极分化和贫穷基础上的普遍富裕;是实现财富的共享和资源的均等分配,让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能够分享发展的成果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双富裕;是在实现发展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可持续创富能力的富裕。
第三章 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的理论分析............................... 16
3.1 相关基础理论......................... 16
3.1.1 普惠金融相关理论............................. 16
3.1.2 信贷配给理论....................................... 17
第四章 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度分析.................................... 26
4.1 指标体系设计............................................ 26
4.1.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26
4.1.2 指标体系构建.................................... 26
第五章 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实证研究..................................... 37
5.1 数据与指标说明......................................... 37
5.2 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直接影响效应分析............................. 40
第五章 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实证研究
5.1 数据与指标说明
本节以上一节中计算得到的我国30个省市2011年—2020年共同富裕总指数为因变量,以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和三个维度的分指数为自变量,重点检验在控制其他变量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是否对共同富裕产生影响。
核心解释变量:本节所采用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自《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该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涵盖了我国30省市2011—2020年的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以及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支付服务程度三方面的分指数。
中介变量:在衡量技术创新上,由于专利授权审批时间较长,故本文选择专利申请数量而非授权数量,更能即时准确地反映当下技术创新的程度。地区创业用地区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就业总人数与全部就业总人数的比值加以衡量。
控制变量:借鉴相关研究,除控制传统金融发展水平外,本节还引入了政府干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外开放水平等作为控制变量[78]。相关数据分别来自各省市《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等权威性报告和机构。指标具体详解如下。
第六章 主要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6.1 研究结论
当前,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当今学术界,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种重要手段,被广泛关注和研究。然而,针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这一主题的研究还相对匮乏,难以为实践提供有效的指导。因此,本文旨在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并具体研究了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有显著影响吗?第二,如果有影响,其机制是什么?具体指其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非线性效应。第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高我国共同富裕水平?以上述问题为导向,本文采用文献研究、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最终得出以下主要结论是:第一,通过构建数理模型,根据投入产出函数推导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根据理论分析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经济增长效应、收入分配效应和减贫效应对共同富裕水平产生积极影响;在间接效应上,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地区创业传导渠道推进共同富裕;此外,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还具有非线性特征。第二,我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在不断提升,但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具有空间差异性,具体表现为“HH”和“LL”的空间聚集性,空间非均衡性的主要来源于地区间差异。第三,实证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和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以及数字支付服务程度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显著为正,三个维度当中覆盖广度影响作用最大,使用深度次之,数字支付服务程度作用最小;分地区来看,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均有显著正向影响,但是对西部地区影响最小;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地区创业的传导渠道影响共同富裕;数字普惠金融对推动共同富裕具有“边际效应递减”的非线性关系。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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