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本文分别以股权性质和两权分离为调节变量,通过分组回归的方式,验证不同股权性质与两权分离与否的情况下,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影响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差异。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高管在公司中拥有较大的权力、掌握着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现代公司制下,所有者不参与日常经营活动,而是由管理层直接负责。因此,管理层能否认真尽责地履职、所有者如何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价管理层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国内外有关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研究形成了两类结论:基于最优薪酬契约理论,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存在正向的相关关系,将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可以有效激励管理层认真工作。而基于管理层权力理论,当管理层权力越高,职业经理人越可能出现粉饰业绩、为自己辩护的行为,导致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出现脱钩的情况。尽管两种理论之间存在两种差异,但并非互斥。在现实中,两种理论可能共同影响高管薪酬契约,管理层权力理论对最优薪酬契约理论进行了补充。总的来说,学术界普遍认为:可以通过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来激励高管,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越高,薪酬契约就越有效,也越能缓解由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矛盾。
会计信息在公司管理层薪酬契约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起步较晚,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完善、会计信息中包含的“噪音”较多。因此,研究会计信息质量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作用影响有着深远的意义。目前现有的研究中,多是从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角度入手,较少将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考虑在内,研究强制披露会计信息质量与自愿披露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机制和作用效果差异。
1.2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1.2.1 研究思路
本文系统回顾国内外学者的已有研究结果,为文中建立从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两个角度研究会计信息质量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影响的研究模型提供依据。针对本文的研究问题,以我国2006-2020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遵循以下思路进行研究:
首先,验证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存在。接着,论证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两个角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继而,进一步研究公司股权特征对会计信息治理作用的影响。通过分组回归的方式,验证不同股权性质与不同两权分离情况下,两种不同会计信息的质量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差异。最后,对高管薪酬契约的制定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提出意见与建议。
1.2.2 研究方法
(1)文献回顾法
针对本文的研究问题,对与本文主要研究变量“会计信息质量”和“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行系统地回顾梳理,对与本文相关的理论进行阐述说明,总结归纳现阶段有关会计信息质量、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已有研究。
(2)定量分析
本文中,公司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均采用定量分析的方式来衡量。会计信息质量中多数特征的衡量存在天然的难度,因此本文结合现有研究,参考前人会计信息特征的计量模型,来量化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维度(可比性&及时性)和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维度。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及界定
2.1.1 会计信息质量
(1)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
一般情况下,在现有研究中针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所指的均为强制披露的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会计信息。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进行了界定: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八大质量特征。另外,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8年发布的最新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将可比性、及时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四大质量特征界定为有用财务信息的提升性质量特征。根据前述国内外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可以看出可比性和及时性在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不同的会计质量特征从不同的维度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内涵,但是多数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计算衡量存在着天然的难度。现有研究中,可比性(Franco et al.,2011[1];Choi & Suh,2019[2])和及时性(杜兴强、雷宇,2009[3];Abernathy et al.,2015[4];Edmonds et al.,2017[5])两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在学术界形成了较为统一的以会计信息计算衡量计算方法。
因此,本文的研究中以可比性和及时性来共同衡量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
(2)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
在我国现行的制度下,上市公司的多数会计信息(如年度财务报表)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因此多数学者都更加关注诸如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所代表的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而忽略了会计信息中属于自愿披露(如财务附注中公司中对披露的项目及详尽程度有酌量权的内容)部分所产生的效用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与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一样,在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朱春艳、罗炜, 2019) [6]。同时,相较于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作为非强制披露的增量部分,其作用机制和作用效果可能与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着差异,可能会在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治理作用受到限制的情况时起到增量补充作用。
2.2 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研究
2.2.1 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因素
(1)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影响因素
①会计信息可比性
即使执行相同的会计准则,不同公司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也存在差异。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具有一定的裁量权,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会存在着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由此相同的经济业务所转换的会计信息会产生差异(De Franco et al.,2011)[1]。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强制执行和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后,会计信息可比性均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正如前文所说,在同一会计准则下不同公司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仍会存在差异。在De Franco提出了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度量方法后,越来越多学者开始研究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因素及各类因素的不同作用机制。
第一,从管理层权力来看。管理层或大股东通过操纵会计信息的寻租动机可能会对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产生影响,代理成本越高会计信息可比性越低(袁振超、韦小泉、操群,2016)[14]。其次,会计信息可比性也受到关联方交易规模的负向作用,而税收征管的力度则可以抑制这种影响(张勇,2018)[15]。类似的,内部人交易、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同样会对会计信息可比性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周冬华、杨小康,2019[16];王宇峰、刘颖,2019[17])。与之相对的,内控质量则会正向显著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梅丹,2017[18];李瑛玫、苏明月、代庆会,2018[19])。
第二,从高管的个人特征来看。财务总监任期越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越高。当财务总监出任董事会成员或具有会计专业教育背景时,任期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正向影响越显著(陈国辉、殷健,2018)[20]。CEO的任期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则与上述关系不同,两者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陈国辉、殷健,2018)[21]。另外,上市公司的高管之间存在联结或者独立董事之间存在联结时,两两公司之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更强(周晓苏、王磊、陈沉,2017[22];刘斌、黄坤、酒莉莉,2019[23])。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22
3.1 理论基础.............................................. 22
3.1.1 委托代理理论............................ 22
3.1.2 最优薪酬契约理论............................... 22
第四章 实证研究设计.................................... 30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30
4.2 变量定义..................................... 30
第五章 实证研究检验......................................... 40
5.1 总体样本的描述性分析.............................. 40
5.2 相关性分析.............................. 41
第五章 实证研究检验
5.1 总体样本的描述性分析
从下表5-1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可以看出,高管薪酬(dLnpay)均值为0.096、最大值为1.163、最小值为-0.761。公司业绩(dRoe)均值为-0.010、最大值为0.375、最小值为-0.558。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可比性(Compacc)均值为-0.005、最大值为-0.001、最小值为-0.022。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及时性(TotalLag)均值为96.384、最大值为121、最小值为36,可以看出年审报告披露的时滞性在3个多月左右,大约是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第二年的4月左右披露,与现实情况较为一致。自愿性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Voluntary)的均值为7.496、最大值为26、最小值为0。
综合以上分析发现,强制性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相差不大,而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相差较大。这可能是由于相较于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从而导致了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与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间的质量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本文研究中所有变量具体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如下表5-1所示。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6.1 研究结论
本文以2006-2020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进行存在性检验,接着分别论证会计信息的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作用影响。最后,探讨了股权特征对会计信息治理作用的影响。分别以股权性质和两权分离为调节变量,通过分组回归的方式,验证不同股权性质与两权分离与否的情况下,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影响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差异。本文通过以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高管薪酬存在业绩敏感性,两者间有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将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相挂钩,有利于缓解现代公司制下由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提高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该结论为本文的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
(2)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与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均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提高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或者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时,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都会提高,均有助于提高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
(3)在非国企和两权分离的公司中,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更加显著。当公司非国有企业或者两权分离的企业时,企业的内控较弱、会计信息中包含了较多的“噪音”,信息的加工难度和成本较高,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可以起到拨云见日的作用、帮助所有者提高决策效率和薪酬契约有效性。
(4)在国企和两权不分离的公司中,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更加显著。当公司为国企或者两权合一的企业时,企业的内控较为完善、会计信息中所包含的“噪音”相较于非国企和两权分离的企业较少,此时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的治理作用效果减弱。在这种情况下,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在强制披露的会计信息作用效果减弱时起到增量提升的作用。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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