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金融论文,本文首先对合并前目标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表明,目标公司参与了盈余管理活动。具体而言,在这两种盈余管理形式中,在萨班斯法案生效前和生效后的时间段内,目标公司在公告日期前的季度内实行实际活动操纵。
1.绪论
1.1问题的提出
由于全球化、自由贸易协定和技术的快速变化,商业世界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这些因素影响商业环境,从而为商业世界中的所有实体创造机会的同时也带来威胁。合并和收购(M&A)是公司用来应对商业环境变化的流行手段之一,是通过提高经营能力来实现企业成长最大化的战略决策的结果(Brush,1996),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获得更好竞争优势和可观收入的重要机会。并购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会,以实现更好的竞争优势和可观的收入。然而,在并购的背景下,还有一些基本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例如,先前的证据表明,在合并后的时期,主并公司通常不会受益,反而会遭受重大损失(Agrawal等,1992;Antoniou等,2008;Louis,2004)。主并公司在并购后的糟糕表现至关重要,因为这与有效资本市场的概念不符。此外,并购文献表明,管理者有时会以牺牲股东的利益为代价获得私人收益,从而会引起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Jensen和Meckling,1976),这可能会导致不良收购和不良业绩。例如,自由现金流假说(Jensen,1986)和自负假说(Roll,1986)表明企业采取降低公司价值的收购。因此,本文试图重新探讨并购后的不佳表现,以及通过约束管理层来避免不良收购和不佳表现的状况。
一些研究调查了资本市场的这种不一致性,并给出了合并后的不良业绩和不良收购决策的原因。例如,Jensen和Ruback(1983)提出,并购后的异常回报是令人不安的,并购前后股价的变化高估了并购后的未来效率收益。 Agrawal等(1992)也证实了并购后公司表现不佳这种异常于有效市场的现象。之后的研究人员,例如Erickson和 Wang(1999)、Louis(2004)、 Botsari和Meeks(2008)、Farooqi 等(2017)研究主并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影响,结果显示公司通过提高收益和提高股票估值来降低目标公司的收购成本,这对合并后公司的绩效产生了负面影响(Farooqi 等,2017;Louis, 2004)。从减少盈余管理行为这一有助于规避并购后公司不良业绩的行为角度来看,有必要对管理层进行约束。在盈余管理削减的研究背景下,以往的经济学文献认为,产品市场竞争对管理行为具有纪律效应(Hart,1983; Leibenstein,1966;Schmidt,1997;Shleifer 和 Vishny,1997)。竞争行业中的企业管理者如果行为不高效,将面临更大的市场压力,因为他们的无能会很快被竞争对手利用,严重危及企业的生存(Masulis等,2007)。与此观点一致的是,Li(2010)发现,产品市场竞争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因此,这些公司与更准确的财务报告有关,这也有助于减少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研究人员还指出,产品市场竞争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治理机制,确保管理层不浪费企业资源(Alchian,1950;Stigler,1958)。这一证据表明,来自产品市场的竞争压力影响管理报告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在竞争更激烈的行业中经营的公司不太可能从事盈余操纵。
1.2研究背景及意义
合并和收购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的公司。在企业合并和收购中,主并公司以现金收购目标的股票或资产,或与目标股东交换股票。所以,有两种类型的并购,股票融资的企业并购和现金融资的企业并购。
首先,在股票并购中,目标股东收到的对价是主并公司的股票。主并公司为获得控制权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由主并公司与被主并公司商定的交换比例决定。这个换股比率是每股目标公司股票能够交换的主并公司的股票数量。这一比率的设定也使得目标股东通常能获得高于当前市场价格的大量溢价。或者,交换比率可以根据主并公司的估价股票价值来确定。
鉴于这一比率与主并公司的股价密切相关,主并公司可能会有动机在合并前提高其股价。Erickson 和 Wang(1999)注意到有三个主要原因来说明为什么主并公司在合并前试图提高股价。首先,主并公司的股东更倾向于以较高的价格来降低收益稀释的可能性。此外,发行股票会稀释现有股东的控制权和投票权。最后,通过提高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来收购该公司可以降低购买目标公司的成本。然而,在这类并购中,目标公司也有提高其股票价格的动机,以获得更多主并公司新发行的股票。然而,由于目标公司可能不知道其被做作为并购目标,这使得其在合并前操纵其收益变得更加困难。鉴于主并公司和目标公司都有在并购交易前操纵收益的动机,他们都聘请了专业的会计师、审计师或投资银行家来评估换股比率的公平性。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主并公司在合并和收购交易之前有许多动机操纵其收益,但它可能出于正当理由选择不从事这种行为。代理理论认为,盈余管理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不进行盈余管理的成本一定超过了盈余管理的成本 (Watts和Zimmerman,1990)。这种情况在会计信息使用者不成熟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常见。然而,在股票融资的企业并购中,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这类信息是完全熟悉的。特别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和董事会由于受到股东诉讼的影响会聘请投资银行家和审计师等专家,以证明主并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是合理的。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理论基础
盈余管理已经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文献中对盈余管理的定义有很多,但学术界和实务界尚未就一个普遍的定义达成一致。本章提供了以下四种常用的定义:
Schipper(1989),将盈余管理或披露管理,定义为:
“有目的地干预外部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一些私人利益 (相对于,例如,仅仅促进过程中的中性操作)……拓展定义包括“真实”盈余管理,即通过投资择时或融资决策来改变已报告的盈余或其中的一部分来实现” (第92页) 。
这一定义强调了管理者有目的地干预报告过程以获取私人利益。该定义通过扩展也涵盖了真实盈余管理。该定义还表明,管理者在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中使用延迟策略来更改报告。
Healy 和 Wahlen(1999)给出了最广泛使用的盈余管理定义:
“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人员在财务报告和交易安排中利用判断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一些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基本经济业绩的看法或影响依赖于报告中的会计数字的合同结果的情形中。”(第368页) 。
这个广义的定义是指经理人在财务报告过程中所作的判断。特别是,管理者可以选择延后或进行与折旧方法(直线折旧或加速折旧)、营运资金管理(存货估价、存货水平、采购和应收政策)、研发和广告或维护相关的收入和支出。他们明确定义了盈余管理的目标,并提到其目的是在企业的经济绩效方面误导利益相关者。
2.2文献综述
外部融资事件提供了一种背景,在这种背景下,管理层有强烈的动机来操纵收益(Dechow 等,1996)。这种考虑可能有助于说明盈余管理与并购交易之间的关系。
2.2.1企业并购交易前的盈余管理
投资者理性假说和有效市场假说在学术界并没有被否定,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然而,一些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从股权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收购和管理层收购的视角予以展开。
最近的研究指出,公司在股票发行、(Shivakumar,2000;Teoh等, 1998b),股票融资收购(Erickson和Wang,1999)、首次公开募股(Teoh 等,1998a;Teoh 等,1998)之前更热衷于盈余管理。特别地,研究结果表明,公司在这些交易之前报告正向的非预期应计项目。此外,研究还发现,在首次公开募股(Teoh 等,1998)和的股票融资收购(Erickson和Wang,1999)之后,意外应计利润出现逆转。
在管理层收购的案例中,研究提供了不同的结果。在这些交易中,管理层用现金收购另一个公司,因此有人认为,管理层有动机在交易之前降低收益,以降低收购价格。然而,DeAngelo(1986)从应计收益的变化中发现,主并公司的盈余管理证据很少。相反,Perry和Williams(1994)发现强有力的证据表明,管理层操纵会计应计项目以减少报告收益。从本质上说,他们检查了可以改变收入变化和可折旧资本变化的非预期应计项目,并得出结论,由于在交易之前意外应计项目为负,在管理层收购之前收入减少。
3.目标公司的盈余管理 ................................... 54
3.1引言 ..................................... 54
3.2研究假设 .................... 55
4.目标公司的盈余管理、股东收益与主并公司绩效 ............ 73
4.1引言 ................................. 73
4.2研究假设 ............................... 74
5.行业竞争对减少盈余管理的作用 ......................... 98
5.1引言 ................................ 98
5.2研究假设 .......................... 100
5.行业竞争对减少盈余管理的作用
5.1引言
前一章实证研究了目标公司合并前盈余管理导致合并后的不良业绩。本章扩展了论文,并识别了有助于减少导致业绩不佳的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行业条件。此外,本章还提供了分析,高产品市场竞争和良好的治理可以避免不良收购。
文献表明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会导致盈余管理(Perry和 Williams,1994)。Ronen和Yaari(2008)也指出盈余管理是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冲突的结果。他们进一步讨论了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为他们关注的是公司层面的不同方面。研究者还指出,并购是一个会引起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利益冲突的事件(Jensen和Meckling,1976)。众所周知,管理者有时以牺牲股东的利益为代价获得私人利益,而不进行价值最大化的收购。例如,自由现金流假说预测,投资机会少但现金流充裕的公司更有可能进行破坏价值的收购(Jensen,1986)。同样,傲慢假说(Roll,1986)解释了管理者在相信自己能够正确发现目标时仍然做出不受欢迎的投资决策,从而引发了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冲突。因此,并购会导致利益冲突,从而导致盈余管理,如前所述。以往的研究也表明,参与并购的公司会参与盈余管理活动,它们并进一步证明这种盈余管理会导致并购后业绩不佳(Botsari和Meeks,2008;Erickson和Wang,1999;Farooqi, 2017;Louis,2004)。这些论点自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是否存在任何特定条件,以减少这种股东-经理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在并购方面。
6.结论
6.1研究总结、启示与政策建议
并购是资本市场全球化的重要表现。并购对于并购双方来说都是重要的企业事件,而公共会计信息质量在并购决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代表股东或追求自身利益,有强烈的动机操纵并购交易前的报告收益,以影响股价,为股东和自己产生更高的收益。与这一观点一致的是,研究人员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来研究主并公司和收购目标是否会围绕收购进行盈余管理。
鉴于公共会计信息在资本市场和盈余管理中的重要性,本文在考虑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情况下,详细分析了美国企业在合并公告前基于应计收益和实际活动的盈余管理行为。进一步研究了目标公司盈余管理对股票收益和并购后绩效的影响。此外,本文还研究了可能降低盈余管理的经济环境。具体而言,本研究考察了产品市场竞争对盈余管理和主并公司短期收益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本文首先对合并前目标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表明,目标公司参与了盈余管理活动。具体而言,在这两种盈余管理形式中,在萨班斯法案生效前和生效后的时间段内,目标公司在公告日期前的季度内实行实际活动操纵。目标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在宣布合并日期前的八个季度是显著的。此外,在萨班斯法案之前的时期,应计盈余管理在股票收购的目标公司中也很突出。然而,与先前文献的发现一致,它在萨班斯法案之后的时期下降。这一证据表明,在基于股票的收购中,目标公司只在萨班斯法案之前的时期更喜欢应计盈余管理。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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